法律科技公司:从赋能律师到亲自下场
文 | 余朋铭 新则创始人
9月25日,开言第六季「待时乘势」正式收官。13位讲者的分享,特别是5位法律科技创业者的分享,都在透露一个非常明确的信息——
大家对于中国法律科技发展路径的选择,思路越来越一致了。
服务内容要不要标准化、客户群体是不是应该聚焦、科技如何解决效率问题……对于这些问题,如果说过去10年,这一行大部分创业者还处在摸索阶段的话,现在大家都已不再讨论了——因为答案再明显不过。
往深了讲,还有一个更加明显的特征,就是——
基本上所有法律科技的创业者,都在直接参与、介入法律服务的过程本身了。
法律科技的创业者,经过10多年的探索,已经陆续从服务律师、帮助律师提高效率,发展到直接服务客户、满足客户的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的阶段了。
围绕这个变化,我想和你分享自己的一些思考。
需要提前说明的是,后面的分析会比较抽象(不方便指名道姓说某家公司的具体模式),所以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,欢迎加微信交流。
01
「做交易」
其实在很早以前的一篇文章里,我就做过类似的判断。
简单来说,就是不论大家的出发点是什么,最后都要介入到法律服务的交易本身。
现在看来,这个判断基本上是应验了。
过去不论是律师也好,还是外部机构也好,对法律科技公司的理解基本上都是——给律师提供服务工具(不论是媒体还是工具),帮助律师提高工作效率,增强服务体验。
过去几年,那些最耀眼的法律科技创业公司,基本上也都是和这个方向有关。
但是法律服务市场本身,如果仅把律师当做客户来服务的话,从资本的角度来看就太小了。
去年整个法律服务市场共诞生了1500亿左右的产值,虽然增速很快,但整体仍低于大部分行业——盘子太小,机会就不大。
所以不论创业者是要面向资本讲故事,还是为了获得更大的长期收益,都应该直接进入客户端、企业端,讲千万企业客户的故事,讲万亿企业服务的故事,而不会讲服务50万律师的故事。
事实上,经过过去几年的大浪淘沙,你会发现除了像华律、法大大这样直接面向客户的,其他的法律科技公司都活得一般,背后就是这个道理。
新一波的法律科技创业者,基本上都已经看清楚了这个现实——做交易。
02
从服务到自营
除了市场体量太小之外,法律科技公司越来越少地为律师服务,也和自己的业务形态有关。
你会发现,现在涌现的各类法律科技公司,基本上都试图切入某类垂直的市场,通过提供端到端的服务,抓住尽可能多的客户。
这类客户和业务基本上都符合一个特点,就是——市场体量大,客户群体大,可以被标准化的空间也很大。
标准的业务具备可复制性,更容易走通规模化的道路。对应的,为了获得更大的毛利空间,或者拥有更大的控制能力从而保证服务质量,大家在服务端的能力建设上,基本上都会通过建设自营团队,而不是搭建平台链接律师来解决。
既然是自营,那么对律师的依赖就会进一步减少。因为这类标准化服务,基本逻辑都是通过流程再造,模块分工,再辅以技术力量提高效率。
而这就意味着对服务能力的重构。在这方面,大部分通过传统模式发展起来的律师和团队,自我改造动力是不足的,因此改造难度高、改造空间小,不如法律科技公司直接上手建设自营团队。
03
从后端到前端
所以在我的理解中,未来中国法律科技的发展路径和方向已经越来越明确,也体现出两个特征:
从直接服务律师间接服务客户,到直接服务客户、反向整合律师资源; 从单纯的技术公司,变成有技术能力的服务公司。
变革法律行业的三股驱动力,除了技术和需求之外,就是『执业泛化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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